●追尾製造事故並以報警威脅,私了時索要高額賠償金
  ●白雲警方打掉一個“碰瓷”團夥,三人落網已被刑拘
  ■新快報記者 李海強 通訊員 謝錦煥 王魁 張毅濤
  新快報訊 喝了酒還想開車?別以為躲過警察查崗就萬事大吉,現在有碰瓷團夥專盯酒後駕駛者!新快報首先再次呼籲,切勿酒駕!
  近日,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區分局經縝密偵查,聯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摧毀一個專門盯住“酒駕”司機,故意製造交通事故敲詐勒索的團夥,3名團夥成員落網。
  追尾:不給錢私了就報警
  今年3月8日晚,某公司的業務經理呂先生約客戶到白雲區齊富路的大排檔吃夜宵。雖然知道飯後要駕車回家,但呂先生還是喝了點酒。22時許,他開車回家。
  剛行駛出數百米,呂先生就感覺車尾部被撞了,下車後發現肇事車輛是一輛黑色凱美瑞轎車。凱美瑞下來數名年輕男子。對方剛下車,就徑直湊到呂先生身前聞了一下,當即指出呂先生喝酒了,要他出錢私了此事,否則就報警。
  酒後駕駛,可不是小事,分分鐘要坐牢。心虛的呂先生頓時恐懼,遂開車逃跑,可對方開車緊追不捨。當呂先生駕車行至廣園西路附近時,因過於驚慌失措,導致車輛失控撞上花基,被迫停了下來。
  對方多人下車後,不由分說就與呂先生起了肢体衝突,並再次要求呂先生賠償他們6萬餘元私了。呂先生仍然沒有答應,最終對方撥打了報警電話。
  交警到場後,對駕駛員呂先生進行測試,確定其為飲酒駕駛,遂按相關法律規定對呂先生進行了處罰。
  此外,交警瞭解到該起交通事故還引起了雙方的打鬥,遂將上述衝突雙方呂先生以及駕駛黑色凱美瑞轎車的男子藍×榮(30歲,廣東英德人)移交白雲警方處理。經審查,警方將涉嫌參與毆打的藍×榮、呂先生分別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碰瓷:專找獨自酒駕司機
  這一宗看似普通的因交通事故而引發的鬥毆案件,無意中牽扯出“案外案”。在審查過程中,細心的民警發現藍×榮有許多可疑之處,涉嫌故意製造交通事故,以勒索酒駕車主的錢財。
  經查,藍×榮所駕駛的轎車系從外地租車公司租賃來的,且藍×榮在2013年11月至12月期間竟有十餘宗交通事故情況記錄:11月9日,在中山大道路段發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雙方當事人是藍×榮和一名酒駕男子;11月17日,在白雲區石沙路發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雙方當事人也是藍×榮和一名酒駕男子;11月27日,在臨江大道路段發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雙方當事人還是藍×榮和一名酒駕男子。另外,12月11日、12月13日,發生在海珠區以及花都區的兩起交通事故中,當事人依然有藍×榮!
  民警綜合這十餘起交通事故分析,在這些事故中,都是藍×榮碰撞酒駕人員車輛引發事故,然後再指出對方酒駕。
  為弄清事實真相,民警立即對嫌疑人藍×榮進行了訊問。在大量的證據面前,藍×榮終於供認,其自2013年下半年以來,伙同他人駕車專門在廣州市各酒樓食肆門口尋找酒後駕車人員,並跟蹤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然後以對方酒後駕車違法相威脅敲詐勒索錢財。
  揭秘:勒索得手上十萬元
  經查,藍×榮曾在廣州市某米店打工,一次偶然的機會,他聽老鄉說故意碰擦酒駕司機車輛可以敲詐大量錢財,便也跟著學並參與其中。
  據藍×榮交代,他們一伙主要在晚上作案,駕駛的車輛均是在外地的租車公司租賃而來,且時常更換(案發前已換了十多輛車),這些肇事車輛受損後僅僅是簡單修理,以便在下次碰撞時發生明顯受損,利於勒索。
  通常,他們會選擇在一些大排檔附近物色作案對象。作案時,他們先將車輛停在大排檔附近等候觀察,看桌子上有無酒瓶,對方喝了多少酒,是否孤身一人,駕駛車輛的檔次,再伺機下手。
  每次“碰瓷”作案一旦得逞,勒索得來的數目都在數千元至十幾萬元不等,然後按各人的“工種”分成。一般駕駛作案車輛的成員能分得所有入賬的七成左右,其他負責拍照和恐嚇的成員也能分到兩三成贓款。
  警惕:碰瓷團夥分佈全市
  就此案件,白雲警方聯合廣州交警成立了專案組。今年5月11日,在韶關鐵路警方的配合下,抓獲了涉案的在逃嫌疑人華×東(男,25歲,廣東英德人)。5月19日,專案組民警根據線索,在天河區某出租屋內將該團夥另一名成員藍×紅(男,25歲,廣東英德人)抓獲。
  經審訊,嫌疑人藍×紅、華×東均供認,伙同藍×榮等人,駕車尾隨酒後駕車人員,並故意製造交通事故敲詐勒索錢財。
  目前,警方已查實相關案件10餘宗,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相關案情仍在進一步審查中,警方正追捕該案其他在逃嫌疑人。
  昨日,新快報記者從廣州市公安局獲悉,目前全市分佈多個類似碰瓷團夥,目前有關偵查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
  現身說法
  受害車主:酒駕犯錯在先,讓犯罪分子抓住了把柄
  “如果我當初不酒後駕駛,就不會被犯罪分子抓到把柄。我現在很後悔,希望大家引以為鑒。”
  ——受害車主 大偉
  新快報訊 昨日,一名受害車主出現在廣州市公安局的新聞發佈會上,面對媒體現身說法,痛斥碰瓷團夥的可惡行徑之餘,也懺悔自己不應酒後駕駛:“如今不但被吊銷駕照,還面臨刑事處罰。”
  這名受害車主名叫大偉(化名),收入寬裕,平時出行駕駛一輛豪車。3月6日晚,他在越秀區環市東路的一家酒店與客戶吃飯,當時他喝了兩瓶啤酒。飯後,他獨自駕車回家。殊不知,已經有一個碰瓷團夥盯上他了。在某個交通燈路口,大偉看到綠燈亮起,啟動汽車行駛幾米,後面的一輛汽車追尾撞上了。
  “我下車一看,追尾的轎車居然連保險杠都脫落了。憑我的經驗,這麼輕的碰撞,是不可能撞壞保險杠的。我感覺我碰上惹事的人了。”大偉告訴新快報記者,肇事車輛下來幾個人,聞到他有酒氣,就要求他給3萬元私了。
  見大偉猶豫,對方一個人還向他普及法律知識,“背了一大推法律條文”,然後指出大偉醉駕是要入刑的,遂威脅他不妨雙方私了,不要把事情搞大了。
  “我不太懂法,以為酒後駕駛也就是罰錢而已。”大偉說,自己是一個血氣方剛的福建男人,加上當時喝了酒,心想“坐牢就坐牢”,一氣之下就報了警。對方幾個人立即將“3萬元”降到“1萬元”。但大偉還是堅決報警。
  經交警現場測試,大偉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90mg/100ml,屬醉駕行為,隨即被警方拘役7天,並吊銷駕照5年。此外,大偉還需賠償肇事車輛9000元作修理費用。
  麻煩事還在後頭,最近大偉收到了法院的開庭傳票,這意味著他將因醉駕而面臨刑事處罰。
  “酒後駕駛是違法行為,如果我當初不酒後駕駛,就不會被犯罪分子抓到把柄。他們的行為是很可惡,但主要還是我犯錯在先。我現在很後悔(酒後駕駛),希望大家引以為鑒。”大偉最後如是說。
  警方提醒
  喝酒不開車 遇碰瓷報警
  廣州警方提醒廣大駕駛員,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將對駕駛員處以扣12分,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如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一方面,要加強自我防範意識和辨別能力,及時識破這種敲詐行為。這種“碰瓷”現象時有發生,多數為團夥作案。辦案民警說,“碰瓷”者就是抓住了司機酒後駕駛不敢報警的心理來作案,只要喝酒不開車,就能有效避免這類案件的發生。
(原標題:一個月撞十幾次車 專門勒索酒駕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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