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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蘭州6月9日電(記者陳俊 王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這是我們黨在新時期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體制機制的重大改革創新。作為地方黨委,如何落實好主體責任,是一個重要課題。近日,甘肅省委書記王三運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專訪,介紹了甘肅落實主體責任、抓實責任主體的探索和實踐。
      從拒絕節禮腐敗到約束舌尖上的浪費,從規範公務用車到清理幹部參股企業,去年以來,甘肅省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525起,處理1132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24人;省紀委先後7次通報曝光73起典型問題,14個市州共通報曝光447起典型問題,有力發揮了教育和震懾作用。同時,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老虎”“蒼蠅”一起打,去年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2037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72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598人,保持了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
      這些數字背後凸顯出甘肅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高度自覺和不斷深化。王三運告訴記者,去年以來,甘肅省委認真貫徹中央和中紀委部署要求,堅持把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重大使命和責任擔當,明確提出落實主體責任的關鍵是要抓實責任主體,註重從強化黨委班子的集體責任、黨委書記的第一責任、班子成員的分管領導責任三個層面入手,積極探索、大膽實踐,確保在認識上找準定位、在履職上實本位、在保障上強化到位。
      王三運說,在認識上找準定位,就是要改變過去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這一手沒有完全硬起來的問題,從思想和行動上切實做到“三上”,即把主體責任時時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緊緊抓在手上,種好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田”。去年,省委常委會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達17次,今年建立了“2+N”會議制度,通過上、下半年兩次專題會議和視情不定期召開會議,及時貫徹黨中央和中紀委決策部署,分析研判新情況新問題,研究推進反腐倡廉有關重要事項。近期,省委還將召開全委會議,深入研究黨委主體責任的細化實化問題,以全委會的形式就黨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進行討論並作出決議,推進主體責任的深化落實。
      在履職上實本位,就是一手抓“三責”的分解,一手抓“兩帶”的細化。所謂“三責”的分解,即對黨委“一把手”的盡責、班子成員的擔責、領導嚴重失職瀆職行為的追責加以規範,為此省委常委會專門建立了工作約談、檢查考核等8項制度。鑒於“一把手”第一責任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必須首先解決好省委書記“既要掛帥又要出征”、“不當甩手掌柜”的問題。實踐中,一方面利用通報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的機會,由省委書記下到市州,直接同市州黨政“一把手”、紀委書記、組織部長一對一進行約談,反饋上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考核情況,指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就怎樣落實好主體責任提出有針對性的具體整改要求;另一方面,面對面地對市縣“一把手”落實主體責任進行集中指導,尤其是今年結合開展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分兩期辦班,就落實好主體責任和抓好教育實踐活動,由省委書記對市委書記、縣委書記分別進行了專題輔導,起到了傳達責任、傳導壓力、傳遞警示的重要作用。所謂“兩帶”的細化,即重視領導帶頭和班子示範帶動。領導在帶頭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的同時,還要重視帶好班子,並通過班子成員的示範作用帶好幹部隊伍。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省委常委帶頭向社會公開廉潔自律7項承諾,制定了完善民主集中制等19項具體制度。為抓好“一把手”這個主體責任的“領頭羊”,建立了市州黨委和省直部門黨組主要負責人向省委、省紀委述紀述廉述作風的“三述”制度,規定一屆任期內至少要“三述”1次,並將“三述”測評結果作為評價幹部的重要依據。今年初,結合省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由省委常委和黨員副省長帶隊,對14個市州檢查考核、開展“三述”,起到了主體責任認識深化、主體責任壓力傳導和主體責任提醒警示的積極作用。
      在保障上強化到位,就是在具體的措施上細化實化“四式”,即通過圖表式分責、鏈條式傳導、網格式覆蓋、倒逼式追責,從具體內容、履責情況到實際效果、倒查追究等方面形成完整的主體責任系統,採取責任內容明細表、責任主體分解圖、責任運作坐標系等方式精細化推進,確保各級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有目標、能透明、易檢查。為了確保主體責任的落實成效,我們在工作中註重省委巡視工作成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成果、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這“三果”的運用,樹立改進作風、嚴明紀律、懲治腐敗的鮮明導向,教育、引導和督促廣大黨員幹部做“三嚴三實”的好幹部、做黨和人民信賴的好幹部。
      王三運強調,甘肅將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和改革創新的精神,進一步強化各級黨委落實主體責任的意識和舉措,用實際行動和實際成效把黨委履行主體責任“不鬆手”、黨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不甩手”、班子成員履行分管領導責任“不縮手”切實體現出來,通過不懈的努力,使各級黨員幹部真正把“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要求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不斷開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新局面。  (原標題:甘肅省委書記:落實主體責任重在抓實責任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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